100万元!黑龙江省出台工业企业节能降碳绿色化改造奖励实施细则
2024-11-01 10:39:52黑龙江政务阅读量:1632 我要评论
【包装印刷网 地方新闻】为了鼓励和引导企业采用先进工艺、技术和装备进行节能降碳绿色化改造,提高能源利用效率,降低碳排放强度,日前,黑龙江省出台了《黑龙江省工业企业节能降碳绿色化改造奖励资金工作实施细则》(以下简称《细则》)。根据《细则》,符合节能改造奖励条件的企业,以及上一年度被评为国家级绿色工厂或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,将被给予100万元的奖励。
根据《细则》,获得奖励的企业应为采用先进节能降碳技术、工艺和设备,以及可再生能源替代、数字赋能等手段实施并已完成节能改造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,以及上一年度被评为国家级绿色工厂或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(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的绿色制造名单为准)。
节能改造企业需要满足以下条件:
(一)符合国家产业政策,审批、核准或备案等手续齐备;
(二)上年度制造业企业综合能源消耗量在5000吨标准煤及以上,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、采矿业企业综合能源消耗量在15000吨标准煤及以上;
(三)以申报年为基准,上两个自然年度以来开工并在申报前已完成节能改造,制造业企业实现年节能量1000吨标准煤以上或减少碳排放2500吨以上或单位产品能耗达到国家最新公布标杆水平,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、采矿业企业实现年节能量3000吨标准煤以上或减少碳排放7500吨以上;
(四)具有完善的能源计量、统计和管理措施,改造后的节能量、减碳量、能源使用效率可监测、可核算;
(五)依法注册登记并纳税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;
(六)财务管理制度健全,会计信用、纳税信用和社会信用良好,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、经营异常名录和安全生产黑名单。
来源: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、冰城+客户端
原标题:黑龙江省出台工业企业节能降碳绿色化改造奖励实施细则|附解读
版权与免责声明:1.凡本网注明“来源:包装印刷网”的所有作品,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-兴旺宝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,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、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。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,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,并注明“来源:包装印刷网”。违反上述声明者,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。 2.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(非包装印刷网)的作品,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,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,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。其他媒体、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,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,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。 3.如涉及作品内容、版权等问题,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,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。
相关新闻
-
6月22日,湖北省首个绿色低碳发展“政产学研用”合作示范点在华容区揭牌,合作三方将充分发挥各自在政策制定、低碳服务等方面的优势,促进华容区发展提质增效。
- 2025-06-27 11:18:40
- 15815
-
七部门部署推动食品工业数字化转型,鼓励企业运用数字化技术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
《食品工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》近日印发,强调要“促进行业绿色低碳发展”,鼓励企业运用数字化技术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,对产品全生命周期进行碳足迹追踪和评估,科学高效降低产品碳排放。- 2025-06-12 11:14:16
- 19921
昵称 验证码 请输入正确验证码
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,与本站立场无关